关于高建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时间:2021-02-23来源:队党委 关注: 次
经2021年2月23日队党委会议研究,决定:
高建银同志任陇原公司天水物探测量处副经理;
赵强同志任天水煜诚物业公司副经理(兼);
惠纬经同志任总工办主任;
张玉军同志任队副总工程师。
免去:
高建银同志天水煜诚物业公司副经理职务;
赵强同志老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(兼)职务;
惠纬经同志地质勘查院院长职务;
张玉军同志总工办主任职务。
高建银同志任陇原公司天水物探测量处副经理;
赵强同志任天水煜诚物业公司副经理(兼);
惠纬经同志任总工办主任;
张玉军同志任队副总工程师。
免去:
高建银同志天水煜诚物业公司副经理职务;
赵强同志老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(兼)职务;
惠纬经同志地质勘查院院长职务;
张玉军同志总工办主任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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