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煤田地质局综合普查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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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建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时间:2022-11-21来源:甘肃煤田地质局综合普查队 关注:
   经2022年11月21日队党委会议研究,决定:
   高建银同志任环境地质与灾害防治工程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   陈  晨同志任劳动人事科科长(试用期一年);
   祁贯明同志任矿山环境与城市地质工程研究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   杨  洋同志任审计员(副科级,试用期一年)。
免去:
   高建银同志环境地质与灾害防治工程院副院长职务;
   陈  晨同志劳动人事科副科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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