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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审计室
(一)部门职责
1、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协助单位党委落实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;
2、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决定、命令和上级及本单位制定的规章、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3、受理党员、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、控告,对违反党纪、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,指导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;
4、协助上级部门查处本单位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;
5、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、政纪案件;
6、协助党委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、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、廉政文化先进单位等规划、制度和工作方案,并监督实施;
7、监督本单位干部的提拔、任命考核,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、建立廉政档案;
8、负责本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以及工程项目、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;
9、负责本单位年度财务审计、工程竣工审计、项目专项审计等单位内部审计工作,并监督其抓好整改;
10、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、纠风工作、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,提出整改建议供队领导决策参考,需通报全队的发出通报,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;
11、负责指导各部门纪检监察工作,加强专(兼)职纪检人员、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;
12、开展经常性的党性、党风、党纪教育;
13、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、报告、总结。
(二)岗位职责
1、主任
(1)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。在纪委书记领导下,负责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;
(2)负责对纪委及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;
(3)负责对党员干部,特别是中层干部的监督,并及时向党委汇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;
(4)负责起草纪委、监察室的文件和工作报告、工作总结。负责向党代会提出纪委工作报告;
(5)负责召集监察工作方面的会议,对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;
(6)负责监督党员和党政干部执行党纪、勤政、廉政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;
(7)承办党委及行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2、审计员
1、参与本单位重大经营活动、重大项目、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活动;
2、对本单位当年年度内开展的重点经营项目进行专项内部审计;
3、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方案,按照计划和方案实施审计工作;
4、负责编制内部审计报告,客观的反映被审计项目的情况,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,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和处理意见;
5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